(从2018级起执行)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具有科学精神,人文素养及国际视野,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,基本理论及研究方法,了解一定的运动科学知识及方法,熟悉竞技体育及大众健身的心理规律及行为特点,具备心理学实践应用及研究能力,能够在竞技运动,大众健身,健康服务,心理教育等领域从事心理学相关工作,或继续深造的高素质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规格
1.系统掌握心理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,以及心理测量、实验的基本方法,手段和技术;
2.掌握实证研究数据的收集、处理与分析的方法和技术;
3.了解心理学和运动心理学的发展历史,前沿及发展动态;
4.具备利用心理学的知识,原理及方法,分析及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;
5.初步掌握体育学的知识,深入了解一项运动项目;
6.具有文献检索,学术论文阅读,写作及交流的能力;
7.基本掌握一门外语,初步具备国际交流的能力;
8.具备心理学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,遵守职业规范,具有团队合作意识;
9.具备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;
10.具有人文素养,科学精神和社会责任感。
三、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
(一)主干学科
心理学
(二)核心课程
高等数学I,线性代数,概率论,人体解剖生理学,心理学导论,实验心理学,心理统计,心理测量,发展心理学,社会心理学,生物心理学,认知心理学,人格心理学,心理学史,运动与锻炼心理学。
四、主要实验/实践课程、实践活动
实验心理学实验,SPSS软件应用,军事训练,毕业论文,专业实习,运动专项实践(俱乐部训练),社会适应实践,创新创业实践等。
五、修业年限、学分和授予学位
(一)修业年限
四年
(二)学分
140学分
(三)授予学位
理学学士
六、课程设置
课程设置、类型、学时和学分分配、开课时间、课外实践活动安排等见表1。
七、实践创新环节要求
(一)专业素养实践
1.毕业论文
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。毕业论文评审通过、或修改通过者,准予获得4学分;论文评审不通过者,不予获得学分,允许学生在毕业后1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,修改后论文评审通过者,准予获得4学分。
2.专业实习
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完成专业实习,共计4学分。实习考核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专业实习学分。未参加专业实习(包括中途离开)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获得专业实习学分。
3.运动专项实践(俱乐部训练)
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运动专项实践,共计2学分。学生自第三学期选择一个运动专项,参加俱乐部训练,训练共4学期。该专项运动水平达到三级运动员水平,可获得运动专项实践学分。参加俱乐部训练前,运动等级已达到三级及以上的学生,免修运动专项实践并自动获得学分。
(二)社会适应实践
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,需参加社会适应实践活动,共计2学分。社会适应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研究、志愿者服务及参加各类比赛等。
(三)创新创业实践
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,需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共计4学分。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包括创新创业教育活动、科研实践、学科竞赛,及发明专利等。
八、说明
(一)课程安排
1.通识课程:全周期开设,其中基础素质课程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完成;综合素养课程在第一至第八学期完成。本专业学生需从核心价值、人文底蕴、科学素养、社会责任、国际视野、终身学习模块中修满9学分,且科学素养、国际视野及终身学习各模块均不少于2学分。
2.专业课程:第一至第六学期开设。其中,学科基础课程在第一至第二学期完成,专业核心课程在第一至第五学期完成,专业方向课程在第二至第六学期完成。本专业学生可根据职业生涯规划,选择“心理咨询与服务”、“科学研究”或“运动健康”专业方向,并需在相应模块中分别修满12学分,10学分和10学分,其余学分在三个模块中自由选修。
3.实践环节:全周期开设。其中,专业素养实践环节在第三至第八学期完成;创新创业实践环节在第一至第八学期完成;社会适应实践环节在第一至第八学期完成。
(二)奖励学分
1.运动等级和裁判等级奖励
学生在校期间,运动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可获奖励学分。达到二级奖励2学分,一级奖励4学分,运动健将及以上奖励6学分。同一单项或同类项目以通过的最高运动等级记取一次奖励学分。裁判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可获奖励学分,其中二级奖励1学分,一级及以上奖励2学分,同一单项或同类项目以通过的最高裁判等级记取一次奖励学分。
2.学业成果奖励
学生在校期间,以第一作者身份,北京体育大学为惟一作者单位,被SCI、SSCI或CSCI数据库全文收录1篇学术论文,奖励2学分;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在国际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1次,奖励1学分;在国内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1次,或在国内非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,奖励0.5学分;获得校级科研论文报告会三等奖及以上,奖励0.5学分。
在各级学术会议上进行墙报交流(张贴报告)的奖励学分,由学院根据会议价值确定,原则上不超过0.5学分。多次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会议交流的学分可累计。
3.计算机奖励
学生在校期间,参加全国计算机水平考试,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,奖励2学分。
学生各项奖励学分总和不超过4学分,所获奖励学分可免修相同学分的综合素养课程。
执 笔 人:郭璐
专业负责人:毛志雄